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报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审查同意,拟确定(或认定)程光银 等 159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特在学部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2021 年 3 月 2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8060262
电子邮箱: 1444540281@qq.com
附:拟确定 程光银 等 159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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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