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确定 胡思成 等 31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,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报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审查同意,拟确定 胡思成 等 31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,对照党员条件(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)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、不宜发展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 2019 年 4 月30日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 0716-8062650
电子邮箱:53251859@qq.com
拟确定胡思成等3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(学生)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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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