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支部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激励我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,为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做出积极贡献,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经学部党委研究,决定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。现就做好全校“两优一先”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项目和数量
表彰ylzz总站首页“优秀共产党员”16名(优秀教工党员12名,优秀学生党员4名)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3名、“先进党支部”3个。
ylzz总站首页“优秀共产党员”3名(含差额)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1名(含差额)。
二、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
(一)优秀共产党员
1.优秀教工党员。具有2年以上党龄(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);在2019年度、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获得过“优秀”等次。
(1)带头学习提高。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(2)带头争先创优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开拓创新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。
(3)带头服务师生。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,积极主动为师生办实事、办好事,受到广大师生和群众的赞誉,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和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(含社区学院创建)等活动。
(4)带头遵纪守法。讲纪律、守规矩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纪校规,组织纪律观念强。
(5)带头弘扬正气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、诚信风尚的引领者、公平正义的维护者,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2.优秀学生党员。中共正式党员;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。
(1)带头刻苦学习。带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品德高尚,成绩优良。
(2)带头参加活动。带头参加公益活动,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在“支部主题党日”活动中表现优秀,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(3)带头实践创新。具有开拓精神,勇于实践,大胆创新,积极进取,在科技活动和各类创新竞赛中成绩突出。
(4)带头诚信守法。在学习、生活中诚实守信,表里如一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。
(二)优秀党务工作者
1.带头学习提高。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
2.带头执行到位。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,党性强、品性好、作风正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事业心强。
3.专业水平较高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,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,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、疫情防控、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等活动中组织得力,表现突出。
4.具有较高威信。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,近两年一直从事或兼职党务工作(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)。
(三)先进党支部
1.支委作风过硬。支委政治素质高,团结务实,作风扎实,乐于奉献,党员群众对支部工作满意度高。
2.党员素质优良。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。
3.制度执行严格。政治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到位,“支部主题党日”效果好。
4.任务落实到位。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,党建工作有特色、有影响,党员发展规范有序。
三、推荐办法
(一)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
1.党支部评议推荐。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讨论,确定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的名单。
2.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。党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,确定初步推荐对象。
4.党委会审批。
5.全部范围内公示,学部党委发文表彰。
四、表彰奖励
“七一”前,对评选产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。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先进典型事迹,营造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各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。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、条件和程序进行,坚持“谁推荐谁负责”,切实发挥支部领导和把关作用。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,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。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,坚决不予推荐。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代表性和时代性。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暗箱操作,认真受理群众举报。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,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;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、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(二)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向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一线党员倾斜;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,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。推荐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。曾被表彰为全国、全省、全市“两优一先”的,均不纳入推荐范围。
(三)所有《申报表》和事迹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,页面整洁清晰,一式两份。
以上材料纸质版于5月17日下午5:00前交至14教东410;电子版由各支部发至382918817@qq.com。
联系人:王喆;联系电话:8062802
医 学 部
2021年05月10日